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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的养老制度有哪些?

彭小明    2020-12-01 04:41:10    1024次浏览

社保缴费就业阶段:

我国现在的养老制度是几种制度并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不同,退休费用由国家和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退休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算发放。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对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说,待遇要低一些,因此,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性质之间流动,或者在不同的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流动的转移接续:

国家规定了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处理办法。

由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无需在职缴费,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并且计发办法也有较大不同。对这二者之间流动的社保衔接采取了缴费年限互认和一次性补贴的办法。

补贴办法 :从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原来的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并发放一次性补贴,划入个人账户(需要办理一次性补贴申领和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业务);

流动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无需在职时缴费,就简单得多了,在企业参保阶段的缴费年限核定为连续工龄,与事业单位累计合并;个人账户仍由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到退休后抵减退休工作年限。(需要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办理连续工龄认定)。

一、养老保险关系处理: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二、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公务员进入企业工作后再次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其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后养老金计发等,比照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工的相关政策办理。

制度之间缴费,这就涉及到最后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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