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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员工交了社保,但是没交公积金,合法吗?

彭小明    2020-11-30 04:34:59    484次浏览

企业单位只给员工交纳了社保待遇,并没有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待遇,这样的做法合法吗?首先这是合法的,没有问题。因为社保是明确写入到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中,他确实是属于法定的义务和责任,作为任何一个工作单位都需要依法为员工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个社保主要包括的是五险,也就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并且再缴纳五险的过程中,那么这5种社保费用是需要同步来参保的,我们不可以去选择其中的一两项保险给员工参保,这是不可以的所以说5种保险,每一个月按照你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时间,那么一次性同步交完5项保险,所有的费用。这5项保险的费用是企业单位和员工来共同承担的。企业单位需要承担大约2/3左右员工承担,1/3员工所承担的费用,可以从工资当中直接扣除。

其中养老保险员工承担8%,医疗保险员工承担2%,失业保险员工承担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不承担。那么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承担20%,医疗保险承担6%,失业保险承担0.5%,工伤保险承担0.5%左右,生育保险也承担0.5%左右。很明显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和金额的。

但是住房公积金它没有写入到劳动合同法中,也没有写入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中,它不属于法定的义务和责任,所以即便没有交费,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很多企业他是有住房公积金呢,这个我们都知道,这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当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单位要给员工,来承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但毕竟条例和法规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不能够同日而语。

而且从法律角度来看,他既然不违法,所以很多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业或者说创业型企业,或者说一些民营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本身他们这一类企业单位的经营利润就比较少,所以说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提高自己的经营利润,往往会选择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确实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当然也毕竟是有这么多企业单位,没有承受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和条件。这样的做法也是可以的,但对于我们员工来说损失还是比较大的,由于没有住房公积金,那么你就不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来购买住房,因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相对来说利率是比较低,5年期以上的利率只有3.25%,但是如果你使用商业银行贷款,5年期以上的基准利率就达到了4.95%,对自己来说购买住房的压力就会变大。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所以说这是对员工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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