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玛克音响设备有限公司

扩声系统的分类

林先生,陈小姐    2019-08-29 04:50:02    1585次浏览

(一)按工作分类

1.扩声系统:话筒和扬声器处在同一声场内,存在声反馈自激的条件,传声增益受到限制。

2.放声系统:只有卡座、光盘机等声源,不存在声反馈条件,是扩声系统的一种特例。

(二)按用途分类

1.室外扩声系统:体育场、艺术广场、音乐喷泉、大型流动演出等。

特点:

空间宽广、服务区大、背景噪声大、受周围建筑物体反射影响。以直达声为主,无混响声,反射声 超过50ms(17m)时会出现重声或回声,影响声音清晰度和声像定位。音响效果(尤其是音乐喷泉)还受气候条件、向和环境干扰等影响。

2.室内扩声系统:各类影剧院、体育馆和歌舞厅等。

特点:

专业性很强,使用功能不同系统配置也不同,建声条件对音响效果影响很大。

3.流动演出系统:常用于大型演出,临时安装的系统。

特点:

音响设备必须结构紧凑,便于运输和安装、使用环境苛刻。系统投资较大。

4.公共广播系统(PA):车站、机场、地铁、港口、学校、宾馆作广播节目和背景音乐并兼做消防紧急广播。

特点:

使用功能很多,音响效果要求不苛刻,传输距离远,采用定电压传输。

5.会议系统:会议中心、电话会议、电视会议和数字会议系统。

特点:

提高会议效率,声音清晰、不嘈杂、功能多(会议讨论系统、投票表决系统和同声传译系统等,包括视像同步摄录和会议代表身份识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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