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仓储费计费重量的计算系数 6000 为行业通用标准,少数机场针对超大轻泡货可能调整为 5000,需提前确认。
收费限制:每票货物仓储费有收费标准(如 10-50 元 / 票),即便核算出的计费重量对应的费用低于值,也按收费收取。
关键规则说明
起算与计日:进港普通货多从 “到货通知次日” 起算,超期不足 1 天按 1 天计;分批到货按一批起算。
收费:超期后按计费重量 × 单价 × 天数,每票设收费(如 10-50 元),取高者。
阶梯加价:超 7 天常见 1.5 倍、超 15 天 2 倍加价,部分机场第 7 天起翻倍。
特殊场景:海关监管仓、专用安保仓免费期可能缩短,且费率更高(如 0.5-1.0 元 /kg/ 天)。
规避阶梯加价与特殊仓费率
普通货物避免超期 7 天 / 15 天(阶梯加价节点),若确需延长仓储,提前与机场货站签订短期仓储协议,锁定优惠费率。
特种货(冷链、危险品、贵重品):优先选择第三方专用仓储(费率通常低于机场监管仓),提前转运;例如冷链货到港后,立即转运至合作冷链仓,而非停留在机场温控仓。
签订与执行协议
双方确认条款无误后,签订正式《机场货站仓储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公章。
部分货站会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一般为 1-3 个月的仓储费金额),合作结束后无违约可退还。
协议生效后,企业按约定流程送货入仓,货站按协议费率按月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