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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国内信用证,无前期费用

价格:面议 2024-11-20 10:02:01 27次浏览

国际信用证,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有哪几种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它就像一个“国际支付保证书”,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和保障。那么,国际信用证有哪几种呢?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这是常见的一种信用证,要求卖方提供特定的单据,如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等,以证明货物的装运和交付。跟单信用证可以进一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指卖方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银行立即支付货款。这种信用证对于卖方来说是较为理想的选择,因为可以快速收到款项。

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则规定了一个未来的付款日期,卖方需要在这个日期之前提交单据,银行才会付款。远期信用证可能会涉及到贴现或利息的问题。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优点就是。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

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 有效信用证的指示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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