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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办理劳安LA认证

价格:20000 2024-09-30 10:00:01 299次浏览

本文适用于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运动用和车用头部防护用品。

一、产品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1.1 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伤害人体的材料。

1.2 不得使用回收、再生材料作为安全帽受力部件(如帽壳、顶带、帽箍等)的原料。

1.3材料耐老化性能应不低于产品标识明示的使用期限,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不能因材料原因导致防护功能失效。

2.基本性能要求

2.1帽箍

帽箍应可根据安全帽标识中明示的适用头围尺寸进行调整。

2.2吸汗带

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吸汗带宽度应不小于帽箍的宽度。

2.3下颏带尺寸

安全帽如有下颏带,应使用宽度不小于10 mm的织带或直径不小于5 mm的绳。

2.4帽壳

帽壳表面不能有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性能的缺陷。

2.5部件安装

安全帽各部件的安装应牢固,无松脱、滑落现象。

2.6质量(不包括附件)

特殊型安全帽不应超过600g;普通型安全帽不应超过430g;产品实际质量与标记质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2.7帽舌

按照GB/T 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帽舌应≤70 mm。

2.8帽沿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试,帽沿应≤70mm。

2.9佩戴高度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量,佩戴高度应≥80mm。

2.10垂直间距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量,垂直间距应≤50mm。

2.11水平间距

按照GB/T2812规定的方法测量,水平间距应≥6mm。

二、产品执行标准

GB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

三、申请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

3.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

4.具有能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

5.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有所申办产品的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贴牌形式也可申请LA认证。

四、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单位持非法人《营业执照》申请的,应同时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

2.生产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承租合同、隶属国有大型企业共用产权证明、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证明);

3.管理职责

a.组织机构图;

b.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考核办法。

4.设备管理

5.文件管理

6.质量控制

7.人员考核

8.安全生产

五、生产设备清单

注塑设备

压力成型设备或注塑设备

硫化成型设备

帽壳成型设备

制篾设备

六、检验设备清单

普通型:冲击测试装置、穿刺性能测试装置、温度调节箱、下颏带强度测试装置、垂直间距及佩戴高度测量头模(1#、2#)、水槽

特殊型:具有上述设备外,还必须根据安全帽具有的特殊技术性能,增加相应的检测设备,如侧向刚性测试装置、阻燃性能测试装置、防静电性试验装置等

七、LA认证流程

提交申请--受理--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审核发证--获证后监督

八、办理周期

3-4个月

九、证书有效期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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