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不买社保有什么风险,深圳社保代理
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单位是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特别是一些工厂类的企业,除了单位原因,也有一些是员工个人原因,觉得买社保没有什么用,反而每月会拿少工资等。其实,作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违法用工,不符合用工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哪些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公司和劳动者必须依发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百条规定:用人公司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五十条规定:用人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公司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公司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上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都很清楚在明确企业须给建立劳动关系到员工缴纳社保,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对员工负责,对企业本身负责,对社会负责。
在这里,可能还会有些企业会说,我们公司没有注册,没有社保账户,不能给员工缴纳社保,不是我们不给员工参保。其实,这类型可以选择员工社保外包,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的平台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保,这样也是等同于企业给员工参保,反而对企业发展有利。因为
企业可以从繁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等核心工作中。
对中小型企业及办事机构来说,社保账户的开设及社保的缴纳是十分繁琐耗时的工作,因为社保政策的频繁变更(比例的不定期调整、每年基数的申报)、社保缴纳流程的复杂琐碎(社保局办理人员名单的申报、地税局每月申报需缴纳的社保费,社保每月的增减员情况),很容易出现漏缴、多缴或者无法缴纳的状况,造成人事专员大量精力的耗费,甚至会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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