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市政工程工程师。
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