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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程保函担保公司,专业团队,欢迎咨询

价格:面议 2024-11-18 09:21:01 2311次浏览

工程保证担保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该项制度以经济责任链条建立起保证人与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能够有效地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1.履约保证担保:保证人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以下称被保证人)等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保证被保证人履行设计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中规定的被保证人义务。一旦被保证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针对工程的某一阶段或某一内容也可以单独申请履约保证担保。如工程质量的履约保证担保 、工程工期的履约保证担保等。

2. 预付款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出具与其支付的预付款数额相等的预付款保函,以防止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若发生上述情况,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3.承包商付款保证担保(包括劳务费承包商支付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出具付款保函,保证承包商将按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和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费用。一旦承包商不能按时付款,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支付,以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使业主免于因此类诉讼而招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管理负担。

4. 业主支付保证担保(包括劳务费业主支付保证担保):保证人为业主向承包商出具支付保函,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承包商有权要求保证人代为履约。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可以有效地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 劳务费支付保证担保可以单独出具保函,也可以在业主支付保函中将劳务费支付担保的保额单列,可以对业主不履行劳务费支付义务单独提出索赔。

5. 保修保证担保:保修保证担保也称质量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出具保修保函,保证在工程保修期(亦称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将按照保修合同的约定负责维修。一旦承包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采取措施履行维修责任或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保修担保可含在履约担保之内,也可单独出具,在工程完成后以保修保函替换履约保函。

6. 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房屋质量保修保证担保是保证人为开发商(被保证人)在保修期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下称“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向购房人(权益人)提供的担保。

7.涉外工程保证担保:涉外工程建设项目中,保证人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并参照工程所在国法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及国际商会相关规则等为其出具各类工程保证担保保函(包含换开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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